仲景大廚房股份上市申請被拒 5大因素存疑
2017-07-17 17:47:31 來源:中國網
近日,證監會創業板發審委發布了2017年第50次會議審核結果公告。根據公告顯示,仲景大廚房股份有限公司等企業首發申請未獲審核通過。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官方網站公告顯示:仲景大廚房IPO之路暫時止步,證監會發審委給出了五大原因:
1、招股說明書披露,2016年3月22日至3月24日期間,發行人的控股股東宛西控股與上市公司西泵股份持股5%以上的股東孫耀忠先生作為一致行動人,累計減持西泵股份880萬股,占西泵股份總股本的7.91%;但宛西控股和孫耀忠先生在減持西泵股份比例達到5%時,沒有履行報告和信息披露義務。請發行人代表說明發生上述情形的原因;是否構成重大違法違規行為;是否有其他處罰風險。請保薦代表人發表核查意見。
2、申請文件顯示,發行人的主要產品為香菇食品和香辛食品配料,需要采購的物料包括香菇原料、香辛料原料和工業產品,發行人已獲得的生產許可證不包括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證。申請文件稱,香辛食品配料為香辛料調味品,具有“風味物質數據化、產品濃度高,風味與天然風味基本一致,無有害殘留、安全衛生”的特點。報告期內各年,香辛食品配料的銷售收入分別為17,610.63萬元、20,248.84萬元、24,445.13萬元。《食品安全法》規定“食品添加劑,指為改善食品品質和色、香、味以及為防腐、保鮮和加工工藝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者天然物質,包括營養強化劑”。就發行人在沒有取得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證的情況下生產前述香辛食品配料一事,請保薦代表人說明發行人是否違反了《食品安全法》。
3、招股說明書披露,報告期發行人存在向個人采購、現金支付以及銷售回款經過個人賬戶的情形。發行人的基本賬戶中國工商銀行西峽縣支行賬戶與發行人員工孫晨的個人賬戶之間的收款頻繁且金額較大,除此之外報告期還有部分其他業務人員代收銷售款的情況發生。請發行人代表說明:報告期發行人向個人供應商采購農產品的金額較大,如何保證采購付款環節相關內部控制制度健全且有效運行;孫晨及其他業務人員賬戶收款認定為發行人銷售收款的真實性,是否存在調節企業收入的情況,發行人與銷售收款循環相關內控制度是否健全并有效運行,以個人賬戶收款是否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請保薦代表人說明核查過程并發表核查意見。
4、報告期內發行人的營業收入分別為387,345,864.70元、438,510,759.51元、476,845,590.50元,第三方付款金額占當期營業收入比例分別為12.09%、16.57%、14.43%,凈利潤分別為70,833,167.82元、57,181,016.75元、75,923,230.45元,存貨分別為122,213,850.86元、161,623,039.26元、229,081,982.26元。(1)請發行人代表解釋說明報告期凈利潤與營業收入變動不同步的原因及其合理性;(2)發行人存貨2016年較2015年增長42%,同期營業成本增長為12%。請發行人代表解釋說明報告期存貨余額金額較大且逐年增長的原因及其合理性;(3)發行人報告期內香菇食品的毛利率分別為43.65%、50.83%、53.19%。請發行人代表解釋說明香菇食品毛利率逐年提升的原因及其合理性;(4)請發行人代表從企業商業模式的角度,解釋說明接受第三方支付的必要性,說明是否制定了相應的內部控制流程,如有,請說明關鍵控制點的設計及執行情況,并說明這些關鍵控制點防范了哪些風險。
5、請發行人代表說明申報期內銷售費用和管理費用2015年度增加、2016年度下降的原因,2017年度銷售費用和管理費用預計變動情況。請保薦代表人發表核查意見。
針對證監會發審委提出的仲景大廚房在沒有取得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證的情況下,生產前述香辛食品配料一事,是否違反了《食品安全法》提出的疑問。仲景食品官方微博公開回應稱:公司品種繁多,在食品生產許可證“食品類別”項下無法全部展開。則在《食品生產許可明細表》附錄中詳細登載了我公司食品類別名稱及明細,包括調味品、食品添加劑。
證監會發審委提出的其他4項問題,目前,仲景大廚房股份目前沒有公開回應此事。
據了解,仲景大廚房所屬行業為食品制造業,大家最為熟知的莫過于仲景牌香菇醬。仲景大廚房公司由南陽張仲景現代中藥發展有限責任公司變更而來。2011年注冊資本由1500萬增資為6000萬元,2012年公司名稱由南陽張仲景大廚房股份有限公司正式更名為仲景大廚房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仲景大廚房股份有限公司正式啟動A股上市,并且已經于2014年9月17日在河南證監局進行輔導備案。此次IPO登陸深交所創業板,保薦機構為中國銀河證券。來源:中國網